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战略联盟时代的跨国公司

2000-02-18 来源:光明日报 陈岩 我有话说

现在的跨国公司很少是在全球市场上“单枪匹马”地奋战,它们更多的是存在于广泛的战略联盟中,它们间的国际竞争与合作越来越多的是通过战略联盟而进行,传统意义上的公司边界在变,公司的经营环境也在变,称跨国公司进入了战略联盟时代是不过分的。

所谓战略联盟是指公司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战略目的,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的合作安排。它的形成主要有这样两点原因:一是企业间资源的相互依赖和经济活动的互补。企业间的资源和经济活动要在联盟中进行新的组合和延伸,从而形成一种能更多地获取潜在利润的组合;二是企业在联盟中可以相互学习,形成新的知识和技能。战略联盟往往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增加利润。

战略联盟的直接战略目的有:获得新的技术和市场、确保资源的供应、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等。战略形式有追赶式、维持式、防御式、重组式之分。如果公司在一项核心业务处于追随者的地位,那么它参与战略联盟所采取的战略形式往往就是追赶式战略,即通过联盟获取领先公司的先进技术、管理方法、新的销售渠道,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地位。如果一项业务属公司的边缘业务,而公司在该业务中又是市场领袖,那么公司采取的战略形式往往是维持式,即通过联盟来维持其市场领先地位。如果公司的一项核心业务处于领导地位,那么它采取的战略形式可以是防御式,即与其他领先公司建立小型的战略联盟以发展和跟踪新技术的发展、新的市场机会等。如果公司在某一业务领域是一个追随者,而该业务又是公司的边缘业务,则它采取的战略形式往往是重组式,即通过联盟以较高的价格将这项业务卖掉。

可供选择的战略联盟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。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可以在一个或几个具体领域里进行合作,如在研究开发、技术共享、技术许可、生产、营销、分销等,各方没有股权参与,这种协议灵活,便于根据全球市场变化修改,使联盟始终集中精力在关键问题上。另外也可以相互参股,以巩固联盟双方的关系,加深了解,为合作方创造机会,扩展合作的范围。有时,联盟各方在开始时只有很粗泛的合作框架,而后在合作过程中再补充进技术、产品或某个具体领域的合作合同。

战略联盟应谨慎选择联盟的伙伴,一般来说,选择联盟伙伴标准的核心是相容、能力和投入三原则,即彼此能相容,有能力,又肯为战略联盟投入时间、精力和资源。

在战略联盟达成后,要提高联盟的管理活力,还需做出很多努力。联盟中的冲突是难免的,要在一个联盟中很好地生存,就应该善于处理一定程度的紧张关系,为此可以参考这样几个做法:采用“打击报信人”的策略,让联盟的经理人共同树立“合作的里程碑”、使联盟避免与母公司的目标和战略相冲突、消除生产中的重叠部分、请有经验的联盟协调者从中周旋、善于灵活应付各种变化。

从跨国公司战略联盟的经验来看,战略联盟有成功的,也有失败的,但它仍在快速增长着;回避是不可取的,特别是在与跨国公司打交道的时候,用好战略联盟无疑是一个重要的选择。关键问题是公司如何为自己的全球战略,在利用战略联盟参与合作中,既要增强自己的竞争优势,又要防范联盟中的风险,以此来促进联盟战略目的的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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